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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BM在美国联邦法庭上被控拒绝向成千上万员工支付加班工资,违反联邦法律和加州、纽约州的劳工法,这起诉讼正在美国全国寻求集体诉讼。
控方律师詹姆斯-芬博格表示:“我们相信成千上万的工人可能在没有报酬的情况下工作了数百万个小时。”一般来说,每周工作时间超过40小时就被联邦法律视为加班,除非属于特殊的法律范畴。
原告是两名在加州工作的IBM员工托马斯-罗森伯格和约翰-谢利,以及在纽约州工作的前IBM员工爱克萨多-托帕希奥。托帕希奥在IBM工作时负责安装和维护计算机软件和硬件,他表示,此类违法在业界很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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